迁移规则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市向明中学
随着人类文明及高新科技的发展,社会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因而新一代的学习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学校如何适应知识和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这是社会和教育家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早就提出“举一反三”,“闻一知十”和“触类旁通”的教育思想。宋代大教育家朱熹则发挥孔子“温故而知新”的思想,提出了“时习旧闻,而每有所新得”的主张。所有这些,都是先人对教育效果的目标追求,究竟学生如何能“闻一”而“知十”,“习旧”而“知新”,教师如何能“以教”而“不教”,是当时的教育家所无法解决的。
到近代,随着教育心理学的不断深入教与学的领域,有关“同化论”与“迁移论”在指导教学中的作用已不断被人们认识和接受,为“迁移而教”已在语文教学中被普遍认可,说明掌握“迁移”规则,运用“迁移”规则,就能提高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尤其是当前强调素质教育,强调学生要有创造、创新思维的今天,重视知识的“迁移”,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捷径。
一、“迁移”的概念
从心理学的观点看,孔子、朱子等教育先人所谓的“闻一知十”“触类旁通”,“习旧而知新”等问题,实际上就是学习的迁移问题。心理学上将先前的学习对后继学习的影响称为迁移。这种影响分为积极的与消极的两种。积极的影响叫“正迁移”,消极的影响叫“负迁移”,又叫“干扰”。
一般迁移又分两种情况。原先学习的概念与规则在同原先学习情境相似的新情境中运用,叫“水平迁移”(又叫侧向迁移),即在同一学习水平上的迁移,迁移的结果并不产生新概念和新规则。原先学习的概念和规则在同原先学习情境完全不同的新环境中的运用,叫“纵向迁移”,这种迁移是在不同学习水平上的迁移,迁移的结果将产生新的概念与规则,这种迁移又叫创造性解决问题。
二、“迁移观”在教学实际中的运用
教育的目的不限于知觉或记住某些知识,信息,更重要的是在获取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认知能力。而智慧,技能是认知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掌握了概念和命题形式表达的规则的基础之上,将已知的概念和规则运用于与原先的学习情境,才能证明他已经掌握了要领和规则,即“迁移”完成。而规则是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规则是办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准则,只有当学生能按规则办事,才能证明他们已经掌握了规则。而学生能将已掌握的规则迁移到完全新的学习情境,并通过简单规则的重新组合而得到的规则叫高级规则。一旦这样的规则被掌握后,又可应用于范围广泛的具体情境,解决新一类同一水平上的问题。就这样循序渐进,不断将已习得的概念与规则在新的情境中应用,并产生新的高级规则,是智慧技能的最高水平,这就是教育所追求的“为‘迁移’而教”的理想境界。
三、“迁移观”在语文教学中的实验与效果。
既然“迁移”是达到学生获得智慧技能最高水平的必然途径,如何在语文教学中运用这一认识规律,是每一个语文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自然,语文(包括政治、历史等诸多文科)教育,不如理科教育在知识的上、下位规则上那样严密,但仍然有自身的规则可循。
教学中应尽量使新知识与旧知识相联系,发现新旧知识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从而促使学生形成清晰的和分化的认知结构,这是促进知识迁移的有效的方法。
如:我在对学生进行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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